美丽乡村建设通过 “五位一体” 建设,构建富有记忆的乡村地域场所。“景村融合” 则将美丽乡村建设与旅游景区建设合二为一,以景区标准建设乡村,带动乡村发展,实现乡村景区化与景点化,达到融合协调发展的目的。
空间互应:依托村庄本体开发国土空间,让景区和乡村在空间上相互叠合。
资源共享:开发乡村自然景观和文化遗存等旅游资源,让村民与游客共享。
要素互补:乡村生活服务设施与旅游服务设施既有重叠,又能互补。
利益互显:满足村民与游客利益诉求,保持乡村持续、和谐发展。
强化村域综合规划整治:整合乡村资源,以推动旅游发展、富村富民为核心,进行村域综合规划和环境综合整治。
强化复合型旅游开发:挖掘乡村人文风貌、地理文脉和民俗风情等特色,结合游客需求和旅游发展趋势,发展乡村观光休闲、文化体验及乡村度假等复合型旅游。
强化乡村文化品牌塑造:深挖乡村文化遗存,将特色文化融入美丽乡村建设,传承地方文脉,在村容村貌及景观改造中注入乡村特色文化,让文化建设成为乡村旅游景区特色营造的有效途径。
强化乡村总体功能定位:明确乡村旅游发展定位与目标,推动景村互动发展。
优化村庄空间布局:界定生活、生产和生态等发展边界,实现景村一体化发展。
明确景区与乡村的主题形象:塑造文化特色和营建核心旅游吸引物,以景带村发展。
创新旅游产品:基于乡村资源禀赋和景区市场需求,推进农业与旅游业互兴发展。
完善景区与乡村的公共服务设施:满足村民、游客的生活与休闲需求,实现主客共享公共服务设施。